本文是学习GB-T 4757-2013 煤粉 泥 实验室单元浮选试验方法.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,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,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
本标准规定了煤粉(泥)实验室单元浮选试验的煤样、试验设备和用具、试验煤样与浮选剂用量计
算、可比性浮选试验和浮选参数试验。
本标准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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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/T 211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(ISO 589:2003,NEQ)
GB/T 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(ISO 11722:1999,ISO 1171:1997,ISO
562:1998,NEQ)
GB/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(ISO 1928:1995,MOD)
GB/T 214 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(GB/T 214—2007,ISO 334:1992,NEQ)
GB/T 477 煤炭筛分试验方法(GB/T 477—2008,ISO 1953:1994,MOD)
GB/T 30047 煤粉(泥)可浮性评定方法
MT/T 180 选煤厂浮选工艺效果评定方法
MT/T 808 选煤厂技术检查
MT/T 320 煤芯煤样可选性试验方法
按照 MT/T 320第5章规定缩取筛分产品中粒度小于0.5 mm 的煤粉,质量不少于1
kg。
按照 GB/T477 进行筛分试验后,分别缩取自然级和破碎级中粒度小于0.5 mm
的煤粉,并按其占
原煤比例掺和,其质量不少于10 kg。
按照MT/T808
第3章的规定,采取未添加任何浮选药剂的浮选入料,总质量不少于10 kg。
3.4.1 按 GB/T 211 、GB/T 212 、GB/T 213 和 GB/T 214
标准有关规定进行以下项目(根据需要可适
当增减)的分析:
水分(M.,M)、 灰分(Aa)、 全硫(S.d)、发热量(Qnetar)。
3.4.2 按 GB/T477 规定进行小筛分试验。
3.4.3
试验煤样干燥至空气干燥状态后,置于密闭容器内存放,存放地点要保持干燥,存放时间不超过
style="width:2.61991in;height:0.59334in" />
GB/T 4757—2013
10个月。
浮选机:容积1.5 L, 结构要求见附录 A。
试验用具见表1。
表 1 试验用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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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验煤样的质量按式(1)计算:
…
… ……………
(1)
式中:
W 试验用煤样质量,单位为克(g);
V — 浮选机槽体容积,单位为升(L);
C — 矿浆浓度,单位为克每升(g/L);
Md—— 试验用煤样空气干燥基水分,%。
当需要时,可按下式把浮选剂的用量换算成以“g/t” 表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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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yle="width:1.96006in;height:0.5665in" />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(2)
式中:
q— 浮选剂用量,单位为克每吨(g/t);
V— 加入浮选剂的体积,单位为立方厘米(cm³);
W—— 试验用煤样质量,单位为克(g);
d 浮选剂密度,单位为克每立方厘米(g/cm³)。
6.1.1 水质:蒸馏水或离子交换水,也可使用自来水。
6.1.2 矿浆温度:(20±10)℃。
6.1.3 矿浆浓度:(100±1)g/L。
6.1.4 捕收剂及其单位消耗量:正十二烷,(1000±1)mL/t 干 煤 。
6.1.5 起泡剂及其单位消耗量:4- 甲基-2-戊醇,(100±1) mL/t 干煤。
6.1.6 浮选机叶轮转速:1800 r/min。
6.1.7 浮选机叶轮直径:60 mm。
6.1.8 浮选机单位充气量:0.25m³/(m² ·min)。
6.2.1
向浮选槽内加水至第二标线,开动并调试浮选机,使叶轮转速、单位充气量达到规定值,停机,关
闭进气阀门,放完浮选槽内的水。
6.2.2
向浮选槽内加水至第一标线,开动浮选机后向槽内加入称量好的煤样(精确至0.
1 g), 搅拌至煤 样全部润湿后,再加水使矿浆液面达到第二标线。
6.2.3 搅 拌 2 min 后向矿浆液面下加入捕收剂。再过1 min
后向矿浆液面下加入起泡剂。
6.2.4 搅 拌 1 0 s
后,打开进气阀门,同时开始刮泡(人工刮泡或机械刮泡),应随着泡沫层厚度的变化
全槽宽收取精矿泡沫(切勿刮出矿浆),控制补水速度,使矿浆液面在整个刮泡期间保持恒定。刮泡后期
应用洗瓶将浮选槽壁的颗粒冲洗至矿浆中。
6.2.5 刮 泡 至 3 min
后,停止刮泡,关闭进气阀门及搅拌电机,将尾煤放至盆内。沉积在浮选槽下部的
颗粒要清洗至尾煤盆中。粘在刮板及浮选槽唇边、槽壁的颗粒应收至精煤产品中。
6.2.6
向浮选槽加入清水,并开动浮选机搅拌清洗直至浮选槽干净为止,放至盛放尾煤的容器内。
6.2.7
将各产物分别脱水后置于不超过75℃的鼓风干燥箱中进行干燥。冷却至空气干燥状态后分别
称量,测定灰分,必要时测定硫分。
6.2.8 试验原始记录可参考附录 B 的 表 B. 1。
6.2.9 重复试验一 次(平行试验)。
将所得结果分别记录于附录C (资料性附录)所示的表C. 1
中,以精煤和尾煤质量之和作为100%,
分别计算其产率。
GB/T 4757—2013
6.3.2.1 质量损失
质量损失不得超过3%。
6.3.2.2 灰分允许差值
灰分允许差值应符合以下规定:
a)
当煤样(浮选入料)灰分小于20%时,与计算原煤灰分的相对差值不得超过±5%;
b)
当煤样(浮选入料)灰分大于或等于20%时,与计算原煤灰分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±1%。
两次平行试验的精煤产率允许误差应≤1.6%。精煤灰分允许误差:当精煤灰分≤10%时,绝对误
差≤0.4%;当精煤灰分大于10%时,绝对误差≤0.5%。
分四个阶段进行试验:浮选剂选择试验,浮选条件选择试验,分次加药试验及流程试验。除给出的
外,其余试验条件均同第6章,宜采用正交设计进行浮选参数试验。各阶段试验完成后应进行鉴定
试验。
7.2.1
基本要求:成分稳定、无毒无害(符合环保标准)、来源丰富、价格低廉、性能良好,能得到符合质
量要求的精煤及尾煤产品。
7.2.2 宜采用表2所列浮选剂品种和用量(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)进行试验。
表 2 浮选剂品种及其用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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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2.3 试验原始记录可参考附录 B 的表 B.1, 试验结果参照表 B.2 整理。
7.2.4 根据试验目的,采用浮选精煤灰分、浮选精煤产率和MT/T 180
规定的浮选完善指标 a 综合评
价试验结果,优选浮选剂配方。
7.2.5
需考察浮选剂对精煤脱水的影响时,测定泡沫精煤浓度,作为选择浮选剂的条件之一。
7.2.6 对选用的浮选剂品种及用量进行验证试验。
GB/T 4757—2013
7.3.1
本组试验在确定了浮选剂品种及用量的基础上进行。宜进行下列条件试验(可根据实际情况,
增减试验条件及试验水平):
a) 矿浆浓度:50 g/L、75 g/L、100 g/L、125 g/L;
b) 单位充气量:0.15 m³/(m² ·min)、0.25 m³/(m² ·min)、0.35m³/(m²
·min)。 单位充气量与
空气流量的换算关系见表3;
c) 叶轮转速:1600 r/min、1800 r/min、2000r/min。
表 3 单位充气量与空气流量换算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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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3.2
按7.2.4选择最佳条件。进行正交试验结果分析,得出最佳浮选条件,进行验证试验后确定。
浮选剂分次加药试验分 A、B两组进行。
A 组试验药剂分两次进行添加,以 A、A₂ 分别表示两次加药量。 A, 量与 A₂
量比值可选择总药 量的70%:30%,或50%:50%,或30%:70%中的 一 种进行。加入
A; 后,浮选1 min, 加入A₂ , 再浮
选2 min,完成A 组试验。
B 组试验药剂分两次进行添加,以B₁ 、B₂ 分别表示两次加药量。 B, 量应与
A, 量相同,B₂ 量应与
A₂ 量相同。加入B₁ 后,浮选2 min,加入 B₂ , 再浮选2 min,完成B 组试验。
在第一段浮选时间后,计时器增设第2次加药操作和搅拌时间20 s。
刮泡至第一段浮选时间结束
后,同时停止刮泡器和关闭进气阀门,向矿浆液面下第二次加入药剂,搅拌至20
s 时,同时打开进气阀
门,开始刮泡至浮选完为止。
当一次浮选流程不能选出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时,应进行流程试验。按产品要求进行粗选精煤的
精选试验或中煤精选试验。
将需精选的泡沫产品全部倒入浮选槽内,开动浮选机,加水至矿浆液面达第二标线,搅拌30
s 后打
开进气阀门,刮泡2 min。
如精选不完全,可按7.4.2加入少量药剂,刮泡至浮选完为止。
按所得到的最佳试验结果,分别进行分次加药试验和流程试验的验证试验。试验结果记录可参照
附录B 的表 B.1 和表B.2。
GB/T 4757—2013
7.5.1 采用7.2、7.3、7.4确定的最佳条件进行鉴定试验,浮选时间为5
min, 分批收取泡沫精煤产物1 ~产物6,各产物的接取时间依次为0.25 min、0.25
min、0.5 min、1 min、1 min、2 min,尾煤为产物7。 试验记录参照附录B
的表B.3。 鉴定试验结果记入附录C 中的表C.2。
7.5.2 重复最佳条件试验,分选出最终产品分析所需试样。
7.5.3 对最终产品测定其矿浆浓度(P)、 灰 分(Aa)、 水 分(Md)、
硫分(S.d)、发热量(Qerar) 、挥发分 (Vat)、黏结指数(GkI)
或胶质层指数(X,Y) (后三项只限于精煤)。
7.5.4 按照GB/T477
进行最终产品(精煤和尾煤)粒度分析。尾煤试样不得少于50 g, 筛分级别至少
为4级:≥0.25 mm、0.25 mm~0.125 mm、0.125 mm~0.045 mm 和\<0.045 mm。
7.6.1 试验结果整理按6.3执行。
7.6.2 对最佳浮选参数及试验结果做简单综述。
7.6.3 根据产品分析结果解释浮选试验结果。
7.6.4 用浮选速度试验结果绘制可浮性曲线图(图1)。
7.6.5 按照GB/T 30047评定煤粉(泥)的可浮性。
浮选时间/min
style="width:5.64669in;height:5.29342in" />
灰分/%
β — 精煤产率-灰分曲线;
v—— 尾煤产率-灰分曲线;
t— 浮选时间(t)-精煤产率曲线。
图 1 可浮性曲线示意图
GB/T 4757—2013
(规范性附录)
选煤实验室用单槽浮选机规格要求
单位为毫米
style="width:8.95337in;height:8.7868in" />
style="width:7.21326in;height:4.2933in" />
图 A.1 浮 选 槽
7
GB/T 4757—2013
单位为毫米
style="width:4.85987in;height:5.01996in" />全部12.5
style="width:5.84666in;height:10.52656in" />
注:所有圆角为R1.5
图 A.2 叶轮
GB/T 4757—2013
单位为毫米
style="width:8.02652in;height:5.56006in" />
A-A
30°
2
14
style="width:8.1066in;height:7.4932in" />
图 A.3 定 子
9
GB/T 4757—2013
单位为毫米
style="width:8.92662in;height:8.33998in" />
style="width:7.7666in;height:2.54672in" />
图 A.4 刮板
(资料性附录)
试验记录表
二
表 B.1 单元浮选试验原始记录
试验编号: 煤样名称: 煤样粒度: mm 浮选机容积: L
试验日期: 矿浆预搅拌时间: min 矿浆与捕收剂接触时间: 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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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yle="width:0.21318in;height:0.17999in" />
表 B.2 单元浮选试验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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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 B.3 浮选速度试验结果
试验编号: 煤样名称: 煤样粒度: mm 浮选机容积: L 叶轮转速; r/min
单位充气量: m³/(m² ·min)
入料浓度: 捕收剂名称及单位消耗量: mL/t 捕收剂名称及单位消耗量: mL/t
试验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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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资料性附录)
单元浮选试验结果
表 C.1 可比性浮选试验结果
煤样名称: 采 样 日 期 : 试验日期:
煤样灰分: % 煤样硫分: % 煤样粒度: m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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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 C.2 最佳浮选参数及试验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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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yle="width:3.90659in;height:1.85988in" /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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煤粉(泥)实验室单元浮选试验方法
GB/T 4757—2013
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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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0-68522006
2014年4月第一版
兴
书号:155066 ·1-48402
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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